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九八九年七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二〇〇二年六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同等学历。曾任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二级法官、助理审判员,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二〇〇五年开始在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二○一八年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主要从事高级法院受理的一审和审判监督案件及部分二审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为业务骨干曾主审过一大批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熟悉涉及证券、金融、公司、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审判政策,具有较为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
在新疆证券公司工作期间,着力加强了该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并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实现合同制订、签署、审核、监督环节的规范化操作。作为大型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积累了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关系与人际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