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一九九六年毕业于新疆农业大学,二〇〇六年取得新疆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二〇一一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二〇一一在新疆四至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二〇一三年转至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执业。
执业以来,曾先后担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邮政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下属七家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市文化局、乌市粮食储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中学、乌鲁木齐县国土资源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政府等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制定顾问单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为顾问单位的投资、开发、股权并购等项目的策划、谈判及方案实施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代表顾问单位参加诉讼、仲裁等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为顾问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合理化法律建议等。
在为顾问单位提供法律过程中,秉承诚信合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前防范风险,为顾问单位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提高信誉、规避法律风险和责任做出了显著贡献,工作得到了顾问单位的极大认可和肯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法律顾问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