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一九九一年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获理学士学位;二〇〇二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一九九五年四月,在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任侦察系教师、院团委副书记。一九九五年四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兼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规部部长。二〇一八年起在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执业。
孟晓辉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五年期间,业务涉及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仲裁(含劳动争议)、行政复议等诸多类型,涵盖建筑房地产、金融、企业改制、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实务(含医疗纠纷)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办理了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及专项法律工作,熟悉企业运作模式。自二〇〇八年以来,以建筑房地产及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方向。
孟晓辉律师二〇一七年加入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部,负责破产清算各项工作,参与了自2017年起事务所承办的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案、新疆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合并破产案、新疆棉麻机械厂、新疆天鑫汇投资有限公司、新疆鑫德富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疆渝纺织有限公司、新疆电建实业总公司、新疆昊通百圣晟通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心萌缘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信源浮法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新疆新能天宁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霍城县三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塔城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奎屯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所有破产案件,并被人民法院指定为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案管理人副组长、新疆天鑫汇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管理人组长及新疆棉麻机械厂管理人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