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阳 律师 (执业证号:16501202410871585)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二〇一六年本科毕业于天津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新疆师范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期间,于二〇二一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二〇二一年十二月起在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接触破产清算业务,二〇二三年四月起任实习律师。二〇二五年一月,在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
在事务所工作期间从事非诉讼业务工作,主要包括企业破产清算、强制清算及公司业务两部分。在破产清算团队中,主要负责企业的接管清查、债权申报审核及异议复核、资产处置、债权分配等工作。涉及项目包括新疆新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能天宁电工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振元裕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宝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聚鸿业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大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昊通百圣晟通物流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及强制清算案。公司法律顾问业务中,协助团队负责人从事文书撰写、合同与规章审核等辅助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