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添加到收藏夹 |
  联系我们
       新 疆 同 泽 律 师 事 务 所 

简 介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总所)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30号兴亚大厦12楼
    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57号中山路邮政局3-06#信箱
    邮 编: 830002
    秘书接待: (0991)2822-323
   传 真: (0991)2825-218
   E--mail : tz@tongze.com.cn
    网 址: www.tongze.com.cn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四年,系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现有合伙人十名,均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

    “同泽”以先进的合伙制体制和民主管理模式,聚集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本所(未包括新疆奎屯分所)拥有律师及助理近40名,其中注册律师28名。

    事务所总部位于乌鲁木齐市人民路130号兴亚大厦12楼,分所位于奎屯市团结南街72号。事务所拥有先进的办公系统和案件检索系统,是本地区在国际互联网上最早拥有自己网站的律师事务所。不仅有内部期刊《同泽信息》及电子杂志,还在网站上设有法律顾问信箱、法律研讨专栏等向公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窗口。

    “同泽”历年来被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市“文明示范窗口”、“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近年来,事务所有二十余人次被各级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评为先进个人、自治区级优秀律师,宋小毛主任当选市劳动模范并与王恕维副主任同获“乌鲁木齐市十佳律师”。

    2001年,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自治区阿不来提主席,区党委常委努尔白克力,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扬刚等领导陪同下,莅临事务所视察,这是做为西部唯一一家被视察的律师事务所的至高荣誉。“同泽”不仅加强业务建设,在参政议政方面也取得了成绩,事务所主任宋小毛律师,现为新疆律师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第九届、十届政协常委;副主任王恕维律师,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代表、乌鲁木齐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同泽”一贯尊重并接受来自不同语言、文化及政治背景的客户,事务所律师始终以“优质、高效、诚信、敬业”的服务理念,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事务所能够为公司、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包括投资、贸易、金融(银行、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金融信托产品设计、MBO全程法律设计、资产证券化法律设计、公司筹建设立、增资扩股、并购、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清算及民事、刑事等各方面的诉讼和非讼法律服务。

一、 企业破产清算业务
    企业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为事务所主要业务之一,自一九九七年主办全疆资产额最大的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历经已有六年时间。其间,事务所由资深律师及专业人员组建破产清算事务部,为新疆绿洲长绒棉纺织有限公司、新疆皮革工业(集团)公司、新疆日用玻璃厂、新疆天山汽车厂、乌市贸发局所属企业、乌鲁木齐县属企业等二十余家国有企业、合资企业的破产清算及破产重组提供法律服务,涉案标的近十亿元。在多年的破产实践中,事务所主任、副主任曾出任多家企业破产清算组组长、副组长或作为破产清算组法律顾问,并以破产清算及重组实务操作经验总结编制《破产清算操作规程》,使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按照有序的流程依法操作。与此同时,承办律师以破产清算及重组中的难点作为专项研究课题,多次在区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就研究成果发表论述文章,使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不只局限在实务操作,而将其提高到理论研究的范畴。破产清算及重组业务已成为事务所近年来主要业务之一,该业务的开展受到政府部门、人民法院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及认可。

二、 金融法律业务
    为自治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办理信贷调查、贷款清收、规范信贷制度、债转股、债务重组以及投资银行等各类金融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为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项目融资等业务提供调查论证、谈判方案及风险决策的全程法律服务,涉及十五个投(融)资项目、标的达七亿元人民币。在为金融机构新型业务领域的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独特的金融法律服务经验。
近期,对股权信托、集合资金信托以及MBO、企业重组信托等金融中间领域的多项业务的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积累。

三、 公司法律业务
    办理公司设立、法人结构治理、公司并购、企业兼并重组、产权界定及交易、股份制改造、增资扩股、公司上市、合并、分立及清算等专项法律事务。
    为新疆天山纺织(集团)公司提供改制方案,全程操作中日合资华丰公司并购中资公司、新疆基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通集团公司、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改制及增资扩股、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北京新奥特集团联合收购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收购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华夏益农股份有限公司募股设立等项目。

四、项目投资法律业务
    参与国家对西部开发重点项目投资以及顾问单位项目投资的调查、论证、策划以及谈判、招(投)标等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五、征信调查业务
    为防范银行投资风险,规范贷前审查业务,事务所与招商银行股份公司乌分行签订了个人贷款委托征信调查服务协议,组建十多名律师及律师助理团队,为本地区律师团队服务模式创造了范例。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这一合作模式获得了招商银行及社会各界的认可。这一业务的成功,为律师之间进行横向联合、搭建合作平台、组建业务团队创造了条件,树立了典范。同时,事务所在银行信贷业务的资信调查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并建立了一套规范、严谨、操作性极强的工作流程。在拓展律师非讼业务,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降低了银行人力、物力的成本支出,从而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事务所将律师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归纳,建立了科学、全面的客户资信数据库,该数据库数据详实,对建立社会信誉体系意义重大。

六、诉讼、仲裁代理及法律顾问业务
    在传统的民商事、刑事、行政诉讼及仲裁代理、法律顾问业务中,我们凭借自身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法制化及规范化,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全体同仁愿在“同泽同辉、共创明天”的宗旨下,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开发西部美好的未来。

 
  


             
  | 关于我们 | - | 案件咨询 | - | 联系我们 | 您是第 110920 位访客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2005
新ICP备05001812号
传 真:0991-2825218
秘书接待:0991-2822323 0991-2828983